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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生教育
转发: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的通知
2021-06-11  
 

各学院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(基地)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21105号)通知的精神,为加强我省教材研究力量,建设一批教材研究专业智库,健全教材建设支撑体系,决定组织开展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(基地)申报和建设工作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项目

申报项目为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,主要面向某一学科专业或教材建设某一领域开展专业性研究(三年内共建设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27个,其中高等教育约10个。2021年建设研究基地高等教育4个,分别为德育教材建设研究基地以及智能制造、大数据、新材料学科教材建设研究基地)。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上报2021-2023年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,学校综合评价后分三年上报省教育厅。

二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
(一)申报对象

对教材建设研究高度重视,具备教材建设工作基础的学院可申请设立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。原则上,具备申报条件的学院一般申报1个研究基地。

(二)申报条件

1.有较强的教材研究队伍。在申报的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数量的长期稳定的研究人员(研究中心不少于10人,研究基地不少于5人),其中,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二分之一。研究队伍包括学科专业专家和学科专业教育专家、课程教材研究专家等,相关研究人员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有关课题研究,有主编、参与教材编写(修订)经历或参与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研制(修订)经历,或有省部级及以上课程教材政策咨询的经验经历。

2.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。有较强的学术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成果积累,有关课程、教材、教学的研究成果被引用率高,有广泛影响,在课程教材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,或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。

3.有较高的学科专业建设水平。申报研究中心的高校,须有教育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或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;申报研究基地的高校,须有省级及以上的相关学科专业或相关研究平台。教科研院所、教材编写出版等单位申报研究中心(基地),须长期参加省级及以上教材建设相关工作。

三、申报程序及安排

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,根据申报条件、建设任务提出申请,提交《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(基地)申报表》(见附件)。于630日前报学校教务处,书面一份,电子邮件一份。

四、建设任务

1.开展教材建设研究。围绕课程教材建设的基础理论、实践应用、发展战略等开展系统研究,定期发布研究报告。搭建学术交流平台,促进研究成果交流传播。

2.提供咨询指导服务。根据省级教材工作部署,参与省级教材编写、审核、培训、评估等工作,提供专业咨询意见,发挥智库作用。

3.集聚一流专业人才。发挥研究中心(基地)的聚集效应,吸引一批课程教材建设的一流专业人才。培养培训一批课程教材建设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,建设课程教材研究人才库。

4.实施教材数字化改革。整合教材编写、使用、跟踪评估等各种资源,建设教材数据中心。开展数字化教材、教材工作数字化管理等探索,为教材研究、开发和管理提供资源支撑。

五、联系人及相关信息

1、联系人及地址:李寄望,一号教学楼221室。

2、联系方式:办公电话87600463,手机短号611176

3、电子邮件:[email protected]

附件: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(基地)申报表


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6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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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的通知
编辑:发布时间:2021-06-11

各学院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(基地)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21105号)通知的精神,为加强我省教材研究力量,建设一批教材研究专业智库,健全教材建设支撑体系,决定组织开展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(基地)申报和建设工作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项目

申报项目为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,主要面向某一学科专业或教材建设某一领域开展专业性研究(三年内共建设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27个,其中高等教育约10个。2021年建设研究基地高等教育4个,分别为德育教材建设研究基地以及智能制造、大数据、新材料学科教材建设研究基地)。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上报2021-2023年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,学校综合评价后分三年上报省教育厅。

二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
(一)申报对象

对教材建设研究高度重视,具备教材建设工作基础的学院可申请设立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。原则上,具备申报条件的学院一般申报1个研究基地。

(二)申报条件

1.有较强的教材研究队伍。在申报的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数量的长期稳定的研究人员(研究中心不少于10人,研究基地不少于5人),其中,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二分之一。研究队伍包括学科专业专家和学科专业教育专家、课程教材研究专家等,相关研究人员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有关课题研究,有主编、参与教材编写(修订)经历或参与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研制(修订)经历,或有省部级及以上课程教材政策咨询的经验经历。

2.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。有较强的学术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成果积累,有关课程、教材、教学的研究成果被引用率高,有广泛影响,在课程教材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,或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。

3.有较高的学科专业建设水平。申报研究中心的高校,须有教育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或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;申报研究基地的高校,须有省级及以上的相关学科专业或相关研究平台。教科研院所、教材编写出版等单位申报研究中心(基地),须长期参加省级及以上教材建设相关工作。

三、申报程序及安排

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,根据申报条件、建设任务提出申请,提交《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(基地)申报表》(见附件)。于630日前报学校教务处,书面一份,电子邮件一份。

四、建设任务

1.开展教材建设研究。围绕课程教材建设的基础理论、实践应用、发展战略等开展系统研究,定期发布研究报告。搭建学术交流平台,促进研究成果交流传播。

2.提供咨询指导服务。根据省级教材工作部署,参与省级教材编写、审核、培训、评估等工作,提供专业咨询意见,发挥智库作用。

3.集聚一流专业人才。发挥研究中心(基地)的聚集效应,吸引一批课程教材建设的一流专业人才。培养培训一批课程教材建设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,建设课程教材研究人才库。

4.实施教材数字化改革。整合教材编写、使用、跟踪评估等各种资源,建设教材数据中心。开展数字化教材、教材工作数字化管理等探索,为教材研究、开发和管理提供资源支撑。

五、联系人及相关信息

1、联系人及地址:李寄望,一号教学楼221室。

2、联系方式:办公电话87600463,手机短号611176

3、电子邮件:[email protected]

附件: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(基地)申报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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